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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来源:作文盒子 时间:2024-05-10 11:12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精选13篇)

  步入初中,经过小学六年的写作锻炼,学生们的写作功底都得到了质的提升,在作文字数上也要求在600字左右了,以下是作文盒子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精选13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精选13篇)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1篇

  若要问我最喜欢什么,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你,我最喜欢的是书!因为书能让我在快乐中成长。用设问的形式,突出“最喜欢”的情感。这天,爷爷带我去黄石,我吵着闹着要去书店。爷爷拗不过我,只好答应了,我高兴得跳了起来。到了书店,我立刻冲向青少读物片区,找到,贪婪地看了起来。承接上文,引入文章的正题。是一本短篇小说集,不到十几分钟,我就看完了第一篇小说。

  任何书籍在我手里都属于"短命鬼"一类的,因为我不用多久,就会把它们全部看完。在书中,我总能找到让我受益匪浅的伙伴。只有它才能让我身临其境,随着故事情节深入浅出,从中体会到真善美。只有书,才能让我平复失落的心情,在故事中感受快乐。用“伙伴”的说法,突出书给我带来的快乐。我总是在闲暇时,从书橱里取出一本有趣的书。在书中,我时而开心地笑,酣畅淋漓地笑;时而哀伤地哭,痛痛快快地哭;时而掩卷沉思,可沉思后又会若有所悟。“时而……时而……时而……”的句式,写出了对书的`依赖之感。书是我的一个避风港。每当我遇到挫折,灰心丧气时,我会不顾一切地扎进书堆里。在书中我可以拾起掉落的自信,重新振作起来,扬起前进的风帆。书是我的知心朋友。每当我取得好成绩而沾沾自喜时,书能够及时提醒我不能骄傲,要再接再厉。“知心朋友”的说法,跟前文的“伙伴”重复了,可以合并在一起。书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在书中,我能找到许多美的地方:有骨气的梅花;不怕困难的邓亚萍;身受损而不堕其志的霍金。他们深深感染了我。

  书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老师,书告诉我的,我永记在心!总结全文,表达情感,让中心更加凸显。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2篇

  春天是个万物复苏的季节,还是个鸟语花香的季节。到处都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真是使人心旷神怡啊!

  天气渐渐转暖,万物渐渐复苏。留下的是枯萎的草,凋零的花,结了冰的小河。而这,春姑娘却不放在眼里,他把轻纱般的袖子轻轻一拂,花儿冒出了花骨朵,小草长出了嫩芽,小河里的冰也化了。啊!春天来了。

  看!家里的那盆吊兰,重新开出了花,阵阵花香扑鼻而来,令人心旷神怡。走出家门,我看见院里那棵白杨树长出了的绿色的小芽,多像一个美丽的小天使啊!一阵春风拂过,树上已经长出来的嫩叶在风中轻轻浮动,好像在说:“好清凉的风呀!’

  走到小河边,只见岸边的杨树也抽出了嫩绿的柳丝,正轻轻抚摸着大地,那绿油油的小草和那五彩缤纷的花儿,在杨柳妈妈的抚摸下,小草长出了嫩叶,花儿们也渐渐开出了五颜六色的花,一丝丝,一缕缕,都像赶集似的聚拢来,像开一个比美大会似的;河水的冰也融化了,阳光照射到水面上,河面上波光粼粼,那波纹就好像春天的五线谱,而那光芒却是跳动着的音符,他们在弹奏着一首春天的'赞歌。几只小燕子在河面上掠过,尾尖偶尔沾了一下水面,就看到波纹一圈一圈荡漾开去。

  田野上,农民伯伯正在辛勤地播种,看,那一排排绿油油的麦苗在春风和阳光的照顾下,茁壮成长,有的麦苗实在是太调皮了,它居然迎着春风跳起了舞,让原本充满生机的春天更加活泼,麦田旁边是一片黄灿灿的油菜花,菜花在阳光下更加灿烂。我站在这田野中,闻着泥土的芳香,赞赏着这大自然的杰作,任春风吹拂,任心潮起伏。啊!这春天真是万紫千红,美不胜收啊!

  春天是生机勃勃的季节,春天是美丽的季节,春天是耕种的季节,春天是希望的开始。

  啊!我爱这美丽的春天。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3篇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洒落一地,“哗啦哗啦”,我坐在阳台上,享受着风的清凉,观赏着远方的风景,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总想回到你身边》。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慭慭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这一身中,最重要的就是亲人,错过了亲情也就错过了一生……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4篇

  俗话说得好: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于晨。早晨,天气格外的凉爽,我早早地起床了,打开电脑,看起了尊老爱幼的故事。看着看着,我突然看见一行故事名:黄香榻席。这个题目使我产生了好奇心,于是,我情不白禁地阅读了故事内容。

  "黄香温席"这篇故事在中国古书上有着"香九龄,能温席"这样的记载。讲的是黄香小时候夏天和冬天的两个小情节:黄香家中生活很艰苦,五岁时,他的母亲就去世了。小时侯的他就非常孝敬父母,母亲去世了,他对父亲就更加关心、照顾。冬夜,天气特别寒冷,家里又没有任何取暖设备,的确让人难以入睡。黄香看书时,感觉很冷,手冰凉冰凉的。他想,爸爸一定很冷,于是,他跑到爸爸房间里,用自己身体的热量来温暖爸爸的被窝。夏夜,黄香家低矮的房子里非常闷热,又有许多苍蝇和蚊子。于是他用扇子把父亲睡的席子扇凉,把苍蝇和蚊子赶跑。黄香的这种行为都是为他父亲着想,这让我深感触动。

  我十分敬佩黄香,在他的.心里,父亲永远是最重要的。面对黄香,我心中未免对自己以前的行为而感到惭愧,不仅不孝顺父母,反而让父母替我做一些我应该做的事情,我真是悔恨当初啊!黄香从小就这么孝敬父母,尊老爱幼,长大后成了地方宫,不负众望,为国为民做出了重大贡献,成为了祖国的栋梁之材。

  黄香孝敬父母的故事,给我很深的感悟:我们应该从小懂得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小辈,即使现在的生活条件好,很多人家里都有保姆,但是我们的心里应该有一棵孝敬父母的树,让它的枝叶遍布全身。

  我喜欢黄香的孝敬父母,喜欢他的勤劳刻苦,是他使我有如此感悟。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5篇

  外婆家门口有一小棵梅花树,很矮,很小,比我还要稍稍矮一点,可我却对它情有独钟。

  外婆家在东北辽宁,一个在冬天很寒冷,令人都不想在家门外久留的地方。我一直喜欢在外婆家窗台上趴着看楼下的小朋友们不顾寒冷地跑来跑去玩耍,而自己却因为家里暖和一上午都一动不动,不知哪天,楼下院子中央,种上了一棵极小难令人发现的梅花树,小到什么程度?就是小到你第一眼看见它,想再仔细观察就好像已经被其他植物给遮住了似的,不见踪影了。我对那植物充满了兴趣,拉着外婆的手就直接奔着跑着跳着下楼去一探究竟了,竟没注意自己连外套都没穿。

  在那儿!红色的那一个小点!它被藏在了外公的巨大的摩托车后面,我搓着手哈着气跑到它面前,果然是极小啊,比我还要矮半个头,但直挺挺地站在那儿却让人挪不开眼睛,枝头上的梅花红里带点粉红,还有点淡淡的黄色,花蕊中还有一点黑色点缀,真的好漂亮啊!我在心里止不住赞叹,远处传来外婆隐隐约约的呼叫,我便用左手轻轻摘下一朵花握在手心里,甩甩被风吹得僵硬的腿回家去了。

  从那以后,我便经常光顾那块“美地”,每一次去都有不同的惊喜,今天又多出了几朵花,过几天又长高了一点,但我依旧每天走时都摘一朵花,拿回去给外婆炫耀。

  外婆说:“你啊,就是那一棵梅花树,长得不高,却总是令人难忘、喜爱,而我呀,就喜欢你这个小梅花!”听到后,我嘻嘻地傻笑回应,眼睛却不离开那棵梅花树,生怕把它弄丢了。

  梅花是我最喜欢的.植物,不仅是因为它的美丽,更因为它的美丽,更因为我能在它身上看到自己的身影,虽渺小,却不平凡。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6篇

  与爷爷来到花鸟市场,看着琳琅满目的植物,我兴奋至极,囔囔着要买一盆回去。经过爷爷的精挑细选,我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株植物——乙女心。

  乙女心属于多肉植物,尽管不像与它同一种类的仙人掌和宝石花一样路人皆知,但不变的还是它憨态可掬的样子。我将它小心翼翼地栽进盆里,犹如捧着珍宝一般。它是那样的小巧,好比那刚出土的笋芽,娇嫩无比,可却透露出骨子里的坚强,不愧是多肉植物,只需要给予它充足的日晒和少量的水就足以存活下来,并且长势惊人,仅过了一个星期就长高了一截(大约三四片叶片)。望着它日益健康壮实,我更加喜爱它了,几乎每日都来“慰问”。

  只是有天,我发现它的一个叶片的颜色枯黄,失去了原来碧绿如翡翠的光泽。我心急如焚,可怎么也无济于事。看着那片叶子渐渐干瘪、凋零,我就像在看一个恐怖片似的,惊恐万分,心神不宁。直到一个早上我再去看它时,叶片掉落的.伤口那儿竟奇迹般地长出了几个小芽!我欣喜若狂,为乙女心能重新康复而高兴,也默默为它的坚强而赞叹。冬日临近,也正是植物最脆弱的时候,我担心乙女心也会受不了严寒的打击,将它从窗外挪进室内。不过我的忧虑纯属多余。它不仅没被寒风的威严喝住,还在每片叶子的尖端开除了红“花”。随着日夜温差逐渐增大,那“花”也开得甚红,仿佛碧玉里衬的玛瑙,更入人心。正如它的名字,它就像少女的心,轻柔美妙,在不经意之间开出最美的花朵。或许不久之后,它两颊上的那抹红晕又将淡去,可它绽放的那一刻,却久久地定格在我的心头……

  我喜欢乙女心,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外在的美丽,还有它内心透露出的坚强与勇敢,打动了我。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7篇

  当世界都安静了,橘黄色的光柔柔暖暖地洒满了整张小床,我倚靠在床头,轻轻翻开那本书,那篇我爱而且深爱的文章,又一次和我深情相望。

  《背影》,我第一次读它便濡湿了心田。朱自清笔下那父亲的背影,在一次次的深情注目中,惹人泪水涟涟。父亲艰难地爬上月台,蹒跚着为“我”买橘,画面中年迈的,体弱的,心情极差的.,还为孩子着想的父亲,用艰辛的背影诠释着爱。爱,不是在言语上,而是在行为中啊!

  看着看着,我不禁想到了我和母亲,但与之不同的是,我把背影留给了母亲。每个清晨,我与母亲并肩走在去往学校的路上,我轻轻地挽着母亲的胳膊,迎着风,听着鞋子与地面碰撞的声音,偶尔与母亲搭上一两句话。校门前,我向着另一个方向大步走去,母亲渐渐停下了脚步站在我身后,目送着我的背影。“记得多喝点水!”她叮咛着,平凡却很有力。即将踏进校门时,我扭头看向她,发现她仍盯着我的背影,似乎放心不下。直到我的背影消失在她的视野中,她才安心地走了。

  想到这里,突然明白了那一次又一次的深情注目里,不仅是爱,更有不舍,我在母亲的目送中安然成长,留给母亲的只有背影。背影与目送就是连接着母女生命的那条线,我在长大,同时也在与母亲越来越远,最后只剩离别的情。而我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感恩、陪伴父母,不要让自己在未来遗憾。

  我爱这篇文,爱它给予我的浸润,回想着一次次上学背影里的真实与充实,我感谢生命中能够承受之重的灼灼的目光。不眠的夜里,回想爱的一幕幕光影,我忍不住热泪盈眶。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8篇

  “一个尝试错误的人生,不但比无所事事的人生更荣耀,并且更有意义。”这是萧伯纳的一句名言。每当我面对苦难准备放弃是,心中想起这句话,总会豁然开朗,充满信心,笑着面对极大的困难。

  是啊,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无所事事。尝试面对一个错误的人生,尝试着在困难面前与它针锋相对、寸步不让。这是最重要的!

  这句名言给了我较大的启发。在我的潜意识里,人生是禁不起挫折的。

  记得有一次,我们班正在数学考试。我在研究一到数学奥数题。我用了各种方法做都没有做出来。半小时过去了,这道数学题始终都没有被我解出来。我焦急不安,抬头望了望别的同学,大家都在奋笔疾书地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看到别人抓紧时间的样子,我也跟着大家的脚步在草稿纸上计算着。半个小时又过去了,我还是没有解开这道难题。我满头大汗。浮躁的我将笔重重地一摔,喘着大气,愤怒地望着这道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奥数题,心情很不稳定。当时,我真想把那张卷子给撕了!我刚想放松一下,突然,脑海中出现了萧伯纳的这句话:“一个尝试错误的人生,不但比无所事事的人生更荣耀,并且更有意义。”我回顾着萧伯纳在写这句话时的情景,脑中的一根弦绷了起来,不由得拍了拍胸脯,做了几次深呼吸,让自己静下心来。在心里默默地说:“加油,你一定能行的!”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真的是因为我前面太浮躁了。静了心后,我仅仅用了半个小时就解决了这道题目,之后才发现这道题原来是那么简单!~~

  萧伯纳的这句名言让我知道,人在生活中总会遇到拦路虎的,但只要你有信心,就一定能打败它。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9篇

  我从小开始就是一个喜欢养植物的人,经我的手培育并茁壮成长的不在少数,而在这之中,我最喜欢的却是一株看上去不怎么美丽的仙人掌。

  这株仙人掌从我上小学开始陪伴我至今,它静静地坐在花盆里见证着我的一举一动。它浑身长满令人惧怕的刺,初见它时我也一直敬而远之。可是渐渐地,我能够感受到它的`呼吸,感受到它的喜怒哀乐。我向父亲请求让我来照顾它,父亲同意了,我欣喜若狂。它本是习惯在沙漠中生活的,所以我不用在每日何时浇水的问题上费心,但看着它不像其它植物一般开花结果,我也不免有些失望。一次,我实在不想再看它每日都摆着同一个样子,就偷偷取来了父亲种花时用的肥料和浇花用的水,死命地往它的花盆里放。过不多久,我发现它干枯发黄,精力不似从前旺盛才发觉自己做的事情有多么荒唐幼稚。我开始后悔,为了救它,我哭着跑去找父亲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承认了错误,哀求父亲想办法救它。父亲看了看它,告诉我只要停止给它浇一段时间水就可以了,听到这句话,我终于破涕为笑。随后父亲又告诫我同样的错误不能再现,我连连点头。

  就从这件事情发生后,我开始为它写观察日记,记录它的“一举一动”。它若是略微发黄,我总是第一个发现并想出改善措施的人,它若是略微枯萎,我也是最明白该如何补救的人。就这样,它一日日地成长、改变,最终变得强壮、富有生机,足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抵挡风雨。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植物——仙人掌,它不及其它植物耀眼夺目,但它端庄而宁静,是我人生中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10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爱读书,尤其是童话,我最喜欢读的一篇童话是《灰姑娘》虽然读了十几遍但还是百看不厌。我常常沉浸在那幸福美妙的故事情节当中,为灰姑娘的幸福而高兴,为灰姑娘的悲伤而痛苦。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看着插图版的《灰姑娘》,心里想:“咦?这么漂亮的姐姐是谁?”当时就被她的美打动了,迷住了,并认识了这个灰姑娘。妈妈告诉我:“这个是灰姑娘,她很善良,长大了你就知道了这个姐姐的故事了。”

  到了一年级的时候,我又看了一次插图版的《灰姑娘》,看着灰姑娘美丽、可爱的脸庞,看着她那勤劳的.双手,看着她疲惫的身影。狠毒的继母每天折磨她,让她做重活,还忍心不让她外出参加聚会,故意刁难她。但是她对继母以德报怨,以善良的心宽容的对待他们,而且,每天保持乐观的心境。她仍然很勤劳,很善良,很乐观。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的王子发现了她,并爱上了它,从此以后和王子幸福的住在了一起。

  五年级的时候,我看着灰姑娘那乐观向上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还领悟出一个道理:只要有一颗勤劳善良的心,乐观向上,就会有美好的明天。

  之所以我那么喜欢《灰姑娘》这篇童话,不单单是因为灰姑娘,还因为我也有过灰姑娘变成公主的经历。以前,我总是呆在老家里,仿佛像一株孤零零的小草。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吸引不了全家人的眼球。终于有一天,妈妈注意到我了,把我接到她的身边。当我穿上公主裙,扎上马尾辫后,我变成了一个公主,更重要的是我每次成绩都很好,获得了优秀学生的关荣称号,我那光彩的一面又会放射出一道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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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11篇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就会不加思索地告诉你。她就是我的女儿,因为她在我的眼里,永远不寻常。

  记得女儿刚学会走路时,我闲来无事,突发奇想,想让女儿锻炼得很像我一样强壮,赢在人生的起跑线上。于是,我用手扣紧女儿的脚腕,将她倒提起来。女儿看见自己垂着的小手离地板很近,本能地往下用劲,居然稳稳地用手撑在地板上,形成了漂亮的倒立姿势。我惊喜万分,反复试验,她竟能毫不费力地完成了倒立动作,用小小的双手承载自己的.体重。我笑眯了双眼,嘴里喃喃道:“我女儿,将来也许是一个世界体操冠军!”

  女儿上小学后,不再玩“倒立游戏”了,喜欢画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有一回,我给女儿检查作业,翻看了她的课本。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的课本上充斥着大量的涂鸦,比课本的插图还多!我眉头紧锁,接着若有所思地说:“莫非她有画家的潜质?”于是,我买回一本画册,女儿开始在画册上画,课本上的涂鸦是少了,但是,慢慢地,画册上也不画了。

  转眼间,女儿上了初中,繁忙的课业让她少了闲暇。不过,一旦有时间,她就变着花样充实自己。翻阅科普读物,摆弄一大堆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试管和溶液,将小型的电子产品大卸八块,再重新组装,甚至喜欢在放大镜下拨弄一条绿油油且强壮有力的蚱蜢腿,用镊子夹着一小片蝴蝶的翅膀,对着阳光,观察它的脉络。我在一旁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没准,她长大后可以向科学领域发展呢!

  故事到这儿还没有完。不过,也许聪明的你已经猜到,故事里的“女儿”就是我——李梦园。在爸爸的眼里,我永远是一个不寻常的女孩。他对我未来的幻想还在继续。没准儿,当他半夜读完我这篇文章,他又会窃喜:女儿将来成为个作家也未可知!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12篇

  我一直认为课堂是思维碰撞产生的火花大战,每个人都该对课文有不同的看法。有一节语文课是我记忆最深,最喜欢的一堂语文课。

  记得那节课讲的课文是陈太丘与友期行,当我大概知道了课文的大意时,我刚开始认为这位“友人”没有诚意,这个朋友不该交。但是我又读到后面,转念一想,“友人”是一个知错能改的。于是我对陈元方的做法就有些看不惯了。一个大人为了改正错误,弯腰于一个小孩子,但是小孩子不但没原谅,还“甩了友人一巴掌”让友人尴尬无比。

  老师问:“陈元方的做法是否失礼”这个是自古以来的套路,只能回答他好的一面。果然同学们说:“我认为做得没有失礼,因为可以看出陈元方的遵守原则的表现”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陈元方的做法我觉得失礼。但是我却心里有些胆怯,害怕被老师同学笑话。我告诉我后面那位同学我的想法,他说:“可是可以,但是你不怕……”那时同学回答完了,老师的表情却是不满足,于是我勇敢的举起了手,后面的.同学说:“你不要命了?”我笑笑,于是站了起来,说:“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这个‘友人’已经知错了,何况他是长辈,小辈应当以礼侍之。何况陈元方的爸爸陈太丘是那时候的太丘长,那他结交到朋友肯定是乡绅或是官员,在大街广巷上会十分尴尬,可能会使陈太丘带来不利。”说完后,老师竟然露出了微笑,全班同学也向我鼓掌,我很开心。

  能有不同的观点,则可以在课堂上碰撞出思维的火花,则这才是有意思,有意义的课堂。我很喜欢这一堂语文课,希望在以后的课堂中常常有这种思维的火花。

  我最喜欢七年级作文 第13篇

  我喜欢音乐,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他能给人带来快乐。而是因为他也能给人带来希望,战胜困难。

  记得小学的时候,每节课的音乐课都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老师总会教我们几首新歌,留下我们同学们一起咿呀咿呀的唱个不停。那时的我们还组织了一个音乐团,那时的大家一起努力一起合唱......

  现在到了初中也有音乐课。可是老师不是不在,就是教室没有修好。所以去看音乐的梦想一直没有实现。今天不一样今天老师已经说了教室已经修好我们可以去参观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呢有钢琴吗?有电子琴吗?有吉他吗?还是......

  抱着期待的'心情,我们来到了音乐教室,教室不大,但是也挺干净的。上面摆了几架电子琴,只不过都布满了灰尘。这些都不要紧最最最最重要的是,是那个老师他!他居然是个老头!这些也就算了,没关系。可是她叫我们唱歌给我们听的歌居然是我站在草原望北京!我简直是要哭了!这是多古老的歌啊!顿时,同学们都深深的感到和老师有严重的代沟!

  我站在草原望北京,一望无际草原平地......老师给我们听着听着居然唱了起来。我们真心不想听那么古老的歌,可是老师唱的那么起劲,我们也不能扫了老师的兴。于是乎,同学们都僵硬的笑着拍着自己的小爪子。

  一节音乐课结束,我们都逃了回去。真没想到音乐课居然也能那么可怕,简直就是魔音穿耳啊!和老师之间有了深深的代勾,哦不,三代沟......现在的我都有点不敢去上音乐课了。

  老师呀老师,爱国是好,请您赶上潮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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